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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警察学院年度招聘考试方法

11-24     浏览量:25

考试测评

学历要求为“仅限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免除笔试,须参加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专业能力测试;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报考的专任教师岗位和实验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专业能力测试;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报考的学生管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前组织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一)笔试

所有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采取线下形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4年1月中上旬(具体见准考证信息)

2.笔试地点:南京(具体见准考证信息)。

3.笔试成绩:笔试后10个工作日在学院官网发布成绩查询公告,详情见公告内容。

(二)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学历要求为“仅限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专任教师岗位,拟于2024年1月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拟于2024年3月组织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关注南京警察学院官网通知。

1.参加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的确定。

(1)学历要求为“仅限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专任教师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供的笔试成绩及学院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按照5:1的比例以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的名单。入围人员放弃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3)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学生管理岗位,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供的笔试成绩及学院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按照5:1的比例以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和结构化面试人选的名单。入围人员放弃参加结构化面试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

在学院官网公示进入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结构化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参加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或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2.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组织。学生管理岗位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其中专业能力测试采取课程试讲和学术评估的方式进行。课程试讲包括个人自我介绍、试讲(简短学术讲座或说课形式,内容为考生个人专业范围内知识,且须与所报名岗位专业需求相关)和现场提问。课程试讲主要是对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包括教态是否自然、得体,语言是否流畅、准确,知识讲解是否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教学方法是否科学有效、灵活得当等。学术评估主要通过校内学术评价、科研量化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科研成果的评估、发表文章价值评估,着重考察其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以及支撑学科发展和学术团队建设情况等。

3.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的计算。课程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比例折算计入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学术评估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校内学术评价占20分、科研量化占30分。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课程试讲成绩×50%+学术评估成绩。

(三)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入围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均须在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体能测评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转发中组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的通知》(公政治传发〔2020〕2号)执行,体能测评以现场测评结果为准,不另行复测。有一项不合格的,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 (女),具体标准见下表。其中学历要求为“仅限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测1000米(男)/800米 (女)项目。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1.学历要求为“仅限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的成绩确定,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学生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南京警察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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